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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补上“公共精神”这一课

        出游不文明是国人的“通病”,也是难治的“顽症”,近年来更有跨出国门、走向世界的趋势,引起有识之士的焦虑,也引发社会各界的“会诊”,呼吁强化《旅游 法》执法惩治者有之,建言责成导游引导规劝提醒者有之,宣传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及文明用语者有之,应该说,这些举措用心良苦,也剑指“病灶”,但笔者以为, 根治出游不文明,还应亟补公共精神缺失这一课。

    早在一个世纪前,梁启超就曾指出,在中国,“一涉公字,其事立败”,如“公林无不斩伐,公路无不芜梗,公田无不侵占,公园无不毁坏”。这种“只知 有我而不知有他,只知有私而不知有公”的劣性,在出游中暴露无遗。其实,乱刻乱画、乱丢乱扔、乱攀乱爬、乱嚷乱哗、乱折乱采、乱拥乱挤、乱拍乱摄等不文明 行为,如果是在家里、在单位、在社区,在私人空间和熟人社会中基本不会出现,可在公共场所,在陌生环境,公共精神缺失的病症就发作甚至蔓延了。“每个人都 不是一座孤岛,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公共精神的核心维度,就是公民能够超越个人狭隘眼界和功利目的,关怀公共事务、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的思想境界和行 为态度,这是现代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美德要求。作为国家旅游城市和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市民,我们更要在欣赏风景的同时,也让我们的文明成为其 他游客眼中的一道美景。(徐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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