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登录
还没有帐号
(帐号使用“用户名/邮箱/手机/编号”登录)
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运行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青年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志愿服务质量,树立青年志愿服务者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志愿服务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信念和责任,自愿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是办事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至45周岁,身心健康,热情开朗;
2、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3、热心政务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4、具备在政务大厅从事相关服务的一般基础知识;
5、认真履行职责。
三、青年志愿服务者享有的权利
1、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
2、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青年志愿服务者履行的义务
1、业务导办。指引服务对象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
2、文明劝导。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积极劝止。不文明行为包括:在禁烟区域吸烟,办事不自觉排队,乱扔垃圾和烟头等,随地吐痰,说脏话粗话,故意损坏公物,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寻衅闹事等。
3、特色服务。主要是对老弱病残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或陪同办理服务,对其他有要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
4、矛盾调处。协助政务中心和窗口单位调解发生在办事大厅中的矛盾纠纷,协助保安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服务秩序,消除不稳定因素。
五、青年志愿服务者的培训
县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对青年志愿服务者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的系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青年志愿服务者的管理
1、各窗口、各股室应高度重视和支持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积极选派、推荐、引导优秀工作人员加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热心搞好志愿服务。
2、青年志愿服务者经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即为入队。队员必须服从县政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3、在青年志愿服务者中选出一名队长和一名副队长,队长和副队长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新成员入队,并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3)按季度汇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
4、青年志愿服务者必须挂牌上岗,仪表整洁,精神饱满,做到言行文明规范,服务热情周到。
5、青年志愿服务者实行轮流值班制,每天安排2人在政务大厅第一至三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青年志愿服务队的统一安排,各青年志愿服务者应在值班当日准时到岗(比正常上下班时间分别提前和推迟10分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报告队长,并搞好内部调派。
6、各青年志愿服务者要按实填写志愿服务值班记录。
7、对各青年志愿服务者工作情况实行星级认定制度,并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1)实行五星级评定制度,最高级为五星级。由队长、副队长根据每位青年志愿服务者工作情况初步评定后,报经县政务中心团支部审定,并予以星级认定,其星级认定结果按月公示。
(2)对五星级青年志愿服务者在月度考核中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加分。
(3)对连续三次评定为三星级以下青年志愿服务者将劝其退出青年志愿者务队。年终评出年度最佳青年志愿服务者,授予荣誉证书,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转发
0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